昨(8/2)深夜 23 點 50 分礁溪局頭城分駐所警員蔡旻庭(男,81 年次)擔服交通稽查勤務,於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與吉祥路口見呂姓犯嫌(男,53 年次)騎乘重型機車行車搖晃、忽快忽慢,形跡可疑且違規右轉未打方向燈,呂嫌見警察欲攔查立即逃逸,經一番追逐仍無法擺脫警方追緝,遂停車假意配合盤查,遽然於機車前置物箱取出非制式手槍朝蔡員胸口射擊,蔡員中槍後,仍忍劇痛奮勇將呂嫌壓制逮捕,即通報支援,後續警力到場緊急將蔡員送醫救治。

警方查獲呂嫌持有非制式手槍 1 支、子彈 10 發,第二級安非他命 22 包。|宜蘭縣警局提供

宜蘭縣警察局局長廖材楨獲報後立即指示礁溪分局及刑警大隊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除當場查獲呂嫌持有非制式手槍 1 支、子彈 10 發,並附帶搜索起獲第二級安非他命 22 包(總毛重 13.9 公克),全案依涉犯刑法殺人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台灣地方宜蘭檢察署偵辦,並擴大追查槍械及毒品來源。

呂姓犯嫌取出非制式手槍朝蔡員胸口射擊,行徑相當囂張。|宜蘭縣警局提供

礁溪分局強烈譴責並呼籲犯嫌持槍對警逞凶之暴行,警方依法嚴辦,以維護社會安全秩序並貫徹政府肅槍、緝毒之決心,請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