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不實流言,最高可開罰300萬元。|宜蘭縣衛生局提供

有關網路盛傳影射某確診案例足跡曾到過宜蘭一事,經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了解後,確認與事實不符,今(31)日說明如下。衛生局強調,案908是23日才與案889接觸,接觸之前21日到宜蘭旅遊用餐,並沒有感染的問題,請大家不要驚慌害怕。

據了解,確診908案是一名50多歲男性,網路流傳的訊息表示他1/21中午經過宜蘭大同鄉、中午在三星鄉一家餐廳用餐後,轉往一處觀光景點參觀,傍晚到宜蘭市逛街,前往餐廳用晚餐,大約8點多離開宜蘭。

經調查案908是案889的接觸者,該案例係於1/23陪伴其母親就醫時與案889產生接觸史,時間點晚於網路消息所述的1/21;且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之說明該局於1/26已將案908列為接觸者,同時即刻要求其居家隔離。另因案908雖於1/30被確診,但至今並無症狀,而中央將無症狀者之確診日當成發病日,回推三天為可傳染期;而案908早在1/26即已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至確診當日已居家隔離至少三天以上,而1/21並非在其可傳染期間,因此亦無在宜蘭足跡之問題。網路目前所傳播之訊息,確與事實不符。

衛生局徐迺維局長呼籲民眾勿再傳送該訊息,避免造成恐慌。有關個案及疫情等相關防疫資訊,均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布;民眾如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或防治措施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法。

另外,請民眾落實防疫秋冬防疫專案,進入八大類室內場所(包含「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應確實佩戴口罩;並以肥皂勤洗手、減少觸摸眼鼻口、盡量不要到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等習慣來共同防治疫情。相關防疫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或運用line搜尋官方帳號「疾管家」、「@taiwancdc」可即時獲得防疫訊息,亦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防疫諮詢專線9357-011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