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眾於社群媒體訊問本縣「某健保藥局販售實名制之兒童及大人口罩無鋼印,是否為合法口罩」一案,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於接獲相關消息後,立即派員前往藥局稽查。經查目前實名制口罩除「加利」(Carry mask)鋼印成人口罩外尚無問題,現場亦確認該批口罩確實是由郵局寄送到藥局之實名制兒童口罩。
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署於9 月 10 日預告「平面式醫用口罩之標示應刊載事項」,規範自 109 年 9 月 17 日起,國內產製之平面式醫用口罩,須逐片以鋼印標示「MD」(即 Medical Device 之縮寫)及「Made In Taiwan」。本規定實施日前(9/16 以前生產製造)合法生產之平面式醫用口罩,若未能依本次公告之規定標示者,仍可持續販售至本(109)年 12 月 17 日前,未售完之市售品,連同庫存品送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驗章後,才可以繼續販售。
衛生局局長徐迺維再次提醒,民眾若選購非實名制之醫用口罩,請認明最小包裝或標籤上需刊有衛福部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品名、製造廠名稱及地址等資訊;亦可至「西藥、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樣式如下:「衛部(署)醫器製字第 000000 號,衛部(署)醫器製壹字第 000000 號。」另民眾購買實名制口罩若有問題,亦可詢問原購買藥局或撥打衛生局 9322634 及口罩專線 1919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