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26日下午三點多,一輛黃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黎明路時,被一輛從黎明二路左轉的白色轎車蛇行迎頭撞上,隨後竟然馬上逃離現場,而被撞的黃姓男子就醫有胸部挫傷。黃男報警求助,警方也立即依車牌號碼要求車主要到案說明。

對於這類肇事逃逸,警方表示除依照交通道路管裡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開車傷人造勢逃逸者開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外,並且吊銷駕照三年。此外車禍造成人員受傷因而逃逸者,也會面臨刑法第185條之4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