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荷包因果型如荷包、果肉如玉而得名,近期也是玉荷包的產期,大街小巷開始有攤販在賣玉荷包,不過日前有網友指出,自己於羅東中山路三段與中正路口購買玉荷時,卻買到跳腳,因為紅字價錢大大寫著65元,殊不知上頭卻寫了非常小的「半斤」,讓網友結帳時相當錯愕。
對於水果攤這樣的行為,網友表示:「最討厭這種生意人」、「老實點做生意很難嗎?」,甚至有網友表示:「我遇過早上寫49元,結果秤時賣79元,老闆還兇說不買還不行」。以下為網友實際購買畫面。
記者實地走訪一趟,發現現在也有不少店家在價格牌上面也別出心裁。
依行政院消費者保會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宣導專欄標示:為了滿足日常生活所需,所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行為,都屬於消費範疇,比如買一棟房子、吃一頓飯或出外旅遊等等。如果是為了營業或牟利等動機(例如出租、轉售賺錢或其他營利)而購買的商品或服務,就不屬於消保服務的範圍。但只要在消費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都可以透過申訴管道,爭取合理的權益!
下次若碰上消費糾紛,可以撥打1950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