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鎮一名吳姓男子去年喝太醉,引來身體不適,直接嘔吐在友人家的地下停車場後,就直接搖搖晃晃離去,沒想到這坨嘔吐物意外被一名70多歲老翁踩到,摔了個四腳朝天,送醫後還被檢測出有輕微腦震盪,讓老翁怒不可遏,憤而提告。

吳姓男子在酒醉吐在大樓地下室停車場。

原來21歲吳姓男子,去年1月7日喝酒喝到天亮,明顯喝多了他感到非常不舒服,恰巧此時在蘇澳鎮某社區大樓遇到黎姓好友,他馬上開口要借廁所,不過黎姓友人看他可能隨時開吐,以管理室也有廁所為由拒絕吳男。

清晨4點40分左右,吳男獨自扶著樓梯欄杆、步履蹣跚走到地下室停車場,不料一股吐意瞬間湧上,來不及前往廁所的他,當場大吐特吐,直到舒服點才離開,但穢物仍留在原地。直到早上10點,許姓老翁開車回家時,因沒注意到地上的綠色嘔吐物,一不小心踩到摔倒,身上沾滿綠色嘔吐物外,還撞到腦袋。

許姓老翁摔倒後,全身沾滿嘔吐物。

面對突如其來的橫禍,讓許翁氣得直接報警,在檢察官的調查下,將吳男以過失傷害起訴;之後宜蘭地院合議庭審理時,不斷從中勸和,最後雙方同意以4萬元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