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侒實業在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與中華村申請的礦業開發案,引發地方反彈。員山鄉中華村村長許正東力挺永侒的開發案,被村民指控:永侒開礦案申請至今,恐運礦路線影響水源,卻不見村長參與協調,反倒是透過鄰長會議,欲與永侒實業談「回饋」事宜;另一方面,村長對永侒開礦案的立場反覆不定,曾連署反對,又變節在縣府舉辦的國土規劃公聽會上表達支持,村民認為此舉有違政治人物誠信原則,實在不適合村長職務。縣選委會表示此罷免提案通過。

林姿妙縣長在3月19日公開表示將在宜蘭縣國土計畫計畫草案中,把永侒預定開發區域劃設為國土保育區第一類,未來依國土計畫法及其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明定該區域禁止或限制其使用,以維護縣民良好的居住品質,讓環境及水資源在宜蘭永續。宜蘭市長江聰淵也曾表示:「自反對六輕設廠汙染起,環保立縣為宜蘭價值及精神的意義早已深植宜蘭民眾心中,對於任何形式之可能引起的環境破壞,我們應以最高標準來看待。」

(「我愛宜蘭,我護水源」綁條|宜蘭縣政府 提供)

但員山鄉中華村長許正東力挺永侒的開發案?永侒的礦業開發案尚屬環評審查階段,主要開採矽石與瓷土礦,根據環評資料顯示:該案將把員山鄉的大安埤山從403公尺高度挖到剩210公尺,形同挖掉半個山頭,另一方面開發後每天將有194輛次砂石車往返運送礦石,影響交通安全,恐引發水源問題,引發地方強烈反彈。許正東村長的沒有站在中華村的立場,反而不斷導向企業的態度令村民無法苟同,因此遭村民提出罷免。

中華村選舉人數為623人,縣選委會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公職人員之罷免,提議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中華村只要超過6人提議,就可罷免村長,罷免案共有10人提供提議書,其中8人符合資格,所以提案通過。

縣選委會解釋:函知提議領銜人自收到通知次日起10日內,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並於20日內徴求連署,連署人人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就可進行罷免投票,投票後如超過選舉人數4分之1同意罷免,罷免案就會通過,自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