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密切接觸者已打滿三劑疫苗的「0+7」自主防疫新制上路,勞動部表示,只要快篩陰性,打滿3劑的勞工若是想繼續工作並選擇0+7,雇主不可拒絕出勤,也不可片面要求員工改請特休假、事假或病假。

「0+7」新制上路後,確切接觸者只要打滿3劑疫苗勞工,將不再收到隔離通知書。事實上,勞工可依自身狀況採行「0+7」或「3+4」(三天居家隔離,四天自主防疫),勞動部18日說明勞工如何請假、雇主應如何給假。

勞動部表示,勞工已打滿三劑疫苗,快篩陰性,並想繼續工作,選擇「0+7」,就可以出勤。雇主若有防疫考量,希望勞工不要來公司,這時候勞資雙方可協調,讓勞工居家上班,或者雇主直接從寬給假,但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請特休假、病假或事假。

若是勞工選「3+4」,前三天居家隔離,仍會收到隔離通知書,可請防疫隔離假,雇主須給假,但可不給薪,勞工則可以申請每日千元防疫補償。至於第四天進入自主防疫,勞工快篩陰就可以出勤,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請特休假、病假或事假。

另一種情況則是勞工自己有疑慮,不想到公司上班,也會自主選擇「3+4」,前三天請防疫隔離假,雇主可不給薪,但要給假。至於四天自主防疫,勞動部表示,勞工自己若有疑慮不願上班,勞工可自行請病假、事假或特休假;或者,為照顧確診家人則可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

勞動局呼籲,疫情期間如勞工有相關請假需求,雇主應依規定准予假別,不得以尚未收取居家隔離通知書或其他相關理由而拒絕勞工請假,且請假期間雇主不得視為曠工而扣發全勤獎金或其他不利處分,如雇主因而扣發全勤獎金或強制勞工申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將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規定。